2009年7月21日泰国内阁会议通过多项有关调整政府稻米政策的决议,将对国内外稻米交易市场产生广泛的影响。政府稻米政策的重大变化是,根据国家稻米政策委员会在2009年7月17日通过的原则,在管理监控2009-2010年生产年度的稻米价格中,将采用稻米保价制度代替典押制度。
尽管使用稻米保价制度代替典押制度的政策有助于减少政府库存稻米的负担、减少各工作环节中出现的贪污舞弊风险,但是政府在落实保价政策中仍存在着需动用更多预算的可能性,尤其是在农民因为不必负担价格风险而全力生产稻米的情况下,可能会发生稻米供过于求、与保证价格相比市价大幅下滑的情况。因此,除了对农民进行注册登记外,政府还必须控制参与保价计划的稻米数量,类似于对典押稻米数量的规定。
此外,稻米保证价的制定十分重要,因为如果规定的稻米保证价高于市场价格,就等于没有解决在实施稻米典押措施时曾经出现的问题。同时,稻米保价措施还更加难以控制,因为稻米典押措施是将确定了价格的稻米数量退出市场,但是由于管理缺乏应有效率而导致出现亏损问题。在实施稻米保价措施的情况下,全部稻米数量将保留在市场上,而稻米价格将随着国内市场和出口市场的状况而波动,导致可能会对用于保证稻米价格的预算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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