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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9 月 18 日

经济文摘

越南的自由贸易网络对外商投资企业的机遇与局限

คะแนนเฉลี่ย

        最近数年,越南吸引的外商直接投资快速增长,尤其是制造业的投资。开泰研究中心认为,除了其极具竞争力的劳动力成本和庞大的市场规模外,越南与多个国家签订的一系列自由贸易协定功不可没。

        截至目前,越南已签署并实施了17项自由贸易协定(FTA),涵盖全球65个国家/地区,其中包括越南参与的多边/区域协定,如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跨太平洋伙伴全面进步协定(CPTPP)、东盟自由贸易协定(AFTA)以及东盟的各个“10+1”自由贸易协定;越南签署的双边协定,如越南-欧盟自由贸易协定(EVFTA)、越南与欧亚经济联盟自由贸易协定(VN-EAEU FTA)、越南-英国自由贸易协定(UKVFTA)、越南-韩国自由贸易协定(VKFTA)等。

        通过些多边和双边协定,越南与世界上许多最重要的经济体建立了自由贸易网络,使越南既成为全球出口生产基地,同时也成为外商投资企业以更低关税税率进入新市场的门户。然而,在越南生产并不能使商品自动享受自由贸易协定下的关税优惠待遇,还必须符合各项自由贸易协定中针对特定商品规定的原产地规则。

        例如,《越南-欧盟自由贸易协定》下的原产地规则要求商品的税则归类必须发生变化、商品的越南本地价值成分必须达到标准或商品必须经过特定的生产流程。因此,仅将进口商品进行包装、更换标签或微小装配通常不足以使商品享受自由贸易协定的优惠待遇,进口的原材料将被视为非原产材料(Non-originating materials)。不过,在越南生产的成品商品可享受自由贸易协定的优惠待遇,如果生产流程符合特定商品的标准。因此,在决定在越南建立生产基地前,外国企业应核实相关的商品税则号列、原材料来源和生产流程,确定是否足以使商品符合原产地规则的标准后再作投资决策。

        自由贸易协定的实际效益体现在获得原产地证书(C/O)的出口商品比例。原产地证书是证明商品符合自由贸易协定的规则并具备申请降税资格的文件。尽管欧盟立即取消了85.6%商品税则号列的关税,但2025年获得原产地证书的越南出口商品对欧盟出口值仅占越南对欧盟出口总值的34.1%,原因是不符合原产地规则、关税差额较小或核实原材料来源的成本较高。

        分析商品类别后发现,优惠待遇利用率较高的商品类别包括手提包、行李箱、帽子、雨伞(90.7%);藤、竹、灯芯草制品及地毯(90.2%);陶瓷制品和陶器(89.1%);各类鞋履(88.7%)。相比之下,纺织品和服装的优惠待遇利用率仅为31.5%。2025年越南对墨西哥出口值中,获得《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下原产地证书的商品出口值占比为40.26%。上述数据显示,只有在商品具备竞争力且切实符合原产地规则时,自由贸易协定才具有价值。
 
        因此,在选择越南作为出口基地前,外商投资企业应当自问:关税差额是否足够大?商品是否符合原产地规则?所获收益是否足以抵消调整供应链的成本?因为关税仅是考量因素的一部分,商品进入市场须符合各国家和地区的具体规定,例如,商品进入欧洲市场须符合环保、安全和可追溯性标准,而中东市场则重视清真标准和产品标签等。

        开泰研究中心认为,越南并不是规避关税的“捷径”,而是面向具备设计相应的商品、原材料来源和生产流程条件的企业的战略平台。若使用得当,越南的自由贸易协定将不仅是纸面上的优惠待遇,更将是让企业的专业优势迈向更广阔市场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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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请参阅开泰研究中心微信公众号KRC-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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