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银行和财政政策办公室共同起草了某些类型的金融业务经营必须接受《金融机构业务法》(2008)监管的法令,以对尚未有具体监管规定的部分汽车和摩托车租购/租赁业务[1]进行监管(法令草案)。该法令草案于2022年8月15-31日公开征求意见,并将在政府宪报公布后180日生效。
开泰研究中心总结了该法令草案对从非金融机构租赁公司租购汽车和摩托车的租购者的重要影响,具体如下:
- 有助于堵塞监管漏洞和完善对消费者的保护:即租购汽车/摩托车用于出租或商业用途或以法人名义租购汽车/摩托车的群体,由于此前没有具体的监管机构,因此导致该群体没有获得规范和公平的服务。
租赁公司的租购合同(非银行) | 现有的监管机构 | 法令草案下的监管机构 |
个人租购汽车/摩托车供自己使用 | 消费者保护办公室 | 消费者保护办公室和泰国银行 |
个人租购汽车/摩托车用于出租/商业用途 | 无 | 泰国银行 |
法人租购汽车 | 无 | 泰国银行 |
来源:开泰研究中心收集
- 对租赁公司业务的监管:注重公开、公平和规范
事项 | 执行方针 |
披露产品信息 | - 在营业地点公开场所张贴利率、折扣率和各种服务费率, 以及经营商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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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服务费和罚金 | • 显示全年的服务费总额, 让消费者知道总费用并可以 对各公司的服务费进行比较。 |
给予一方更改合同的权利 | • 设定公司有权按照官方规定更改合同的条件,以创造公平性 和减少潜在纠纷。 |
来源:开泰研究中心收集
- 授权泰国银行公布更多的规定,如公布可收取的最高利率、命令暂停或修改业务经营方式,以及制定对违规或不履行规定的行为的处罚措施。
总而言之,该法令草案将有助于为租购和租赁业务制定标准,通过规范租购合同的标准和准则,让承租人获得平等对待和保护,不歧视任何用途的租购。根据该法令草案,尽管将使租赁公司的成本在过渡期间增加,但有助于提升租购和租赁业的形象,使之成为对服务使用者有利并可放心选择使用的金融服务。
解决汽车和摩托车租购债务问题是旨在解决人民债务问题的监管委员会决议的8项方针之一,并于2021年12年28日获得内阁批准通过。在政府已将2022年定为解决家庭债务问题之年的推动下,该法令可能很快就会生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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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租购合同:合同双方旨在使用或利用该资产,并希望将所有权转让给对方。
租赁合同:合同双方旨在一定期限内使用或利用该资产,但承租人可以选择是否拥有该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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