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splay mode (Doesn't show in master page preview)

2020 年 7 月 15 日

经济文摘

东盟自由贸易协议(AFTA)下进口大米新版公告将使食品加工厂商受益

คะแนนเฉลี่ย


        商务部于2020年6月就修订2010年东盟自由贸易协议下进口大米的商务部公告召开会议,研究如何在使大米进口适当地符合东盟自由贸易协议的同时有利于国家经济稳定。公告的原则是大米进口的目的须是食品生产厂商自用以作为生产食品的原料,且不能用于碾米或用于生产动物饲料。商务部于2020年6月23日至7月22日就《2020年部关于东盟自由贸易协议下进口大米的公告》草案征求各方的意见。

 

        开泰研究中心认为,该新版公告的生效实施不会对泰国国内大米生产造成影响,因其规定的进口时间为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与泰国大米进入市场的时间不同(旧版公告规定的时间分为两段即每年5月1日至7月31日和8月1日至10月31日),与国内大米产量因每年旱季的季节性因素而下降而价格上涨的时间吻合。同时,禁止在每年10月份国内大米即将大量进入市场时进口大米对泰国有利。在每年5-9月进口大米不会对稻农造成较大影响,因这段时间新出产大米较少且农民已将大部分大米脱手(已卖给碾米厂或大米代理商)。此外,禁止进口大米用于饲料生产的规定使大米进口不会对国内饲料作物如玉米、木薯和大豆等的生产和价格造成冲击。

 

        对于将大米为生产原料(占食品业的12%)以加工成零食、米粉和米糠油的厂商而言,新版公告规定的进口时间将使其受益,因为此段时间原料供应通常短缺,供应量不稳定,进而掀起原料争夺战。在每年5-10月份国内大米产量季节性下降的时间段以较低价格进口大米将使以大米为原料的食品加工厂商能持续生产并控制成本。不过,在东盟自由贸易协议下进口大米将使在这段时间之前提前建立库存的碾米厂尤其是在加工食品生产链中的碾米厂受到不利影响。

​ 

        不过,新版公告仍存在令人担忧的因素,如未设定进口配额,若大量进口大米将会给国内大米市场和价格造成影响,甚至造成走私问题。同时,必须关注各口岸的质量检验,包括对基因改造农作物(GMO)和植物病虫害进行严格检验。过去泰国的大米进口是在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进行,配额内进口征收30%的关税,配额外税率为52%,大部分是国内不能生产的大米品种,如供应餐馆业的日本米和印度巴斯马蒂米,在泰国大米市场中占比极少。

 

 

Scan QR Code


QR Code

注:

本研究报告系依据可靠的资料来源撰写而成,旨在向公众提供信息,但本公司不保证其用于商业或其他用途时的正确性、可靠性和完整性。本公司可不经预先通知随时更改本报告中的信息。使用者在使用本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时须谨慎判断并自行承担由此所带来的风险。本公司对于使用者或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所含信息而造成的损害概不负责。本报告所含信息不应被视为针对商业决策的任何意见或建议。

经济文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