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泰国已与贸易伙伴签订的七项自由贸易协定以及将于明年生效的东盟-印度自由贸易协定和东盟-韩国自由贸易协定,自2010年1月1日起泰国和缔约方将取消上千项产品的进口关税,泰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AFTA)、泰国-印度自由贸易协定和东盟-中国自由贸易协定框架下所有产品的关税将下调至零。进口关税的取消将导致泰国出口将随产品种类和自由贸易协定数量的增加而更加复杂。同时,目前泰国出口商从自由贸易协定中获得的实际利益还不多,可能因为一些泰国产品的生产结构不符合原产地原则而无法享受自由贸易协定的关税优惠待遇。泰国有高潜力的产品尤其是农产品经常被缔约对方列为敏感产品并征收高关税,另外非关税壁垒和技术性贸易壁垒仍然是泰国扩大出口的障碍。
因此,泰华农民研究中心认为,向自由贸易协定缔约对方出口商品的泰国经营商应加快调整生产结构,使之符合各项自由贸易协定的不同原产地标准。一方面,政府部门和民间部门尤其是中小企业应携手合作构建从上下游一条龙的出口制造网络,以降低生产成本并符合原产地标准(ROOs)和国际市场可追溯体系的要求。另一方面,生产商应研发和生产更多种类的差异化产品,重视塑造在质量和款式方面都能获得消费者认可的知名品牌。经营商还应重视生产经营符合环境保护、减缓地球暖化和社会责任方面的要求,因为预料这些议题未来将逐步成为缔约对方进口商品的附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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