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及其制品被泰国列为正常产品,按东盟自由贸易协议从2010年起必须将其进口关税将至零。目前,泰国已经将非烟草制品及烟草废料的进口关税减为零,而烟草制品及烟草替代品的进口关税继在2003年减为5%后将从2010年起降至零。不过,从2010年起东盟各国在东盟自由贸易协议下的烟草及其制品的进口关税税率各有不同,泰国、印尼和新加坡将把所有烟草和烟草制品的进口关税减为零;菲律宾将未去梗烟草及烟草废料的进口关税保持在3%,部分或全部去梗烟草及烟草制品的进口关税为5%,只将烟草替代品的进口关税减为零;文莱与菲律宾同样取消了烟草替代品的进口关税,但仍将烟草及其制品列为一般豁免清单,因属于影响社会的产品;越南也将烟草及其制品列入一般豁免清单;马来西亚是唯一使用从价和从量法征收烟草及其制品的国家,烟草及其制品被列为敏感产品,到2010年其进口关税将减为5%;柬埔寨、老挝和缅甸的烟草及其制品的进口关税为5%,将在2015年内逐渐按东盟自由贸易协议降低税率。
上述关税税率将给泰国烟草业带来利和弊。益处是取消非烟草制品及烟草废料的进口关税将导致烟草原料的进口成本有所下降,但泰国的主要烟草原料进口来源国并不是东盟国家,而是美国、巴西、中国、印度及坦桑尼亚。为此,泰国在烟草原料成本方面将从泰印自由贸易协议(2006年生效)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议(2010年生效)中获得更高的益处。至于烟草制品和烟草替代品,泰国将可获得扩大对东盟市场出口的商机,尤其是对将降低进口关税的国家如马来西亚、柬埔寨、老挝和缅甸以及将取消进口关税的国家如印尼和新加坡的出口。不过,东盟自由贸易协议也将对泰国烟草业带来不利影响,因非东盟国家可利用东盟自由贸易协议在东盟国家投资建立烟草工厂,以降低进口成本和享有价格优势。为此,泰国烟草业将面临更多非东盟国家烟草制品的竞争,同时其它东盟国家的烟草制品和在东盟投资建厂的非东盟国家的烟草制品也将更多地进入泰国市场。
为此,国内烟草税收措施将成为有助于控制外国烟草进口和销售的重要工具。为减少烟草对社会与健康的危害以及控制管理外国品牌烟草的市场促销活动,政府必须同时采取各方面措施,包括按经济状况制定有关税率、禁止在所有媒体刊登烟草广告、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以及引入烟草包装警示标志等。2009年10月进行的民意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消费者的戒烟决心主要源于注重自己的身体、家庭和社会。因此,如果政府能不断进行公关宣传,使消费者意识到烟草对自己健康和家庭的危害,必定有利于减少烟民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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