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29日,泰国内阁批准了以下两项税收措施,1)促进2016年宋干节期间旅游消费税收措施,普通民众可以将国内旅游的餐馆餐饮费、住宿费、导游服务费按实际支付费用抵减个人所得税,但每人不超过15,000泰铢,有效期为2016年4月9日-17日;2)再延长于2015年12月31日结束的;泰人游泰国”旅游刺激措施1年,普通民众可以将国内旅游的住宿费和导游服务费按实际支付费用抵减个人所得税,但每人不超过15,000泰铢。
开泰研究中心预测,在促进宋干节期间旅游消费税收措施实施期间,该税收措施为旅游餐饮行业带来的资金流量可望比不实施该措施情况下的资金流量增加26亿泰铢。预计2016年宋干节10天期间旅游餐饮行业资金流量将达361亿泰铢,包括;泰人游泰国”的旅游资金流量约241亿泰铢,餐饮业资金流量约120亿泰铢。
2016年宋干节期间泰国旅游市场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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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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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额(百万泰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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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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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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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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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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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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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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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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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商品及纪念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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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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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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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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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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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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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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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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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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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交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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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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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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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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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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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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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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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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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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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开泰研究中心
开泰研究中心认为,上述措施的效果将是有限的,因为计划在宋干节期间旅游的民众大部分都已经提前制定计划和预订服务,所以不太可能改变旅游计划;而在宋干节期间还没有旅游计划或返回家乡的民众经常是进行短途旅游或沿途顺路旅游。
不过,上述措施对还没有旅游计划的民众仍有一定的刺激作用,他们可能选择进行了商业登记的宾馆和旅游公司的住宿服务,参加一天游(One-day Trip)活动,以及选择更多的外出用餐,以将费用用于抵减个人所得税。餐馆应该利用此次机会开展市场营销,突出可将餐饮费用用于抵减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权益,吸引更多的客户使用服务。
政府部门出台的促进2016年宋干节期间旅游消费税收措施和再延长于2015年12月31日结束的;泰人游泰国”旅游刺激措施1年,不仅将为旅游业创造资金流量,而且还有助于促使泰人选用依法登记和缴纳税金的酒店、旅游及餐馆的服务,进而可促使体制外的经营商转向依法登记和缴纳税金,以便从政府部门推出的措施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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